华法林的用量及应用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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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用量应避免冲击治疗,口服时第一到三天每天可三到四毫克,年老体弱及糖尿病的患者可半量,及时复查INR,该指标调整到二到三之间。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华法林的用量,治疗初期的三天,如需产生急性的抗凝作用可同时给予低分子肝素,重叠三到五天后停用肝素继续口服华法林。

禁忌症主要有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以及活动性溃疡,外伤,流产,近期手术者以及妊娠期应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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