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也用于血液透析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用法用量,一成人剂量,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到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到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5000到20000单位,静脉注射。首次5000到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100单位每千克,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每日20000到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毫升中持续点滴,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5000单位,作为初始剂量,预防性应用。
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8到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二儿童剂量,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每千克,之后每4小时50到100单位每千克,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每千克,之后按体表面积24小时,给予每日20000单位每平方米持续点滴,妊娠后期和产后须慎用。60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对该药较敏感,应减量并加强用药随访,不良反应方面,毒性较低,主要是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应测定凝血时间。
如注射后引起严重出血,可静注鱼精蛋白进行急救,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及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5到9天,故开始治疗1个月内,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偶见一次性脱发和腹泻,尚可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禁忌包括,对肝素过敏,有自发性出血倾向者,血液凝固迟缓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溃疡病、创伤,产后出血者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用药期间应定时测定凝血时间,本品与许多药物存在相互作用,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