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可能逐渐减量,而不是突然停药。如果使用文拉法辛超过6周,建议逐渐减量时间,最少要多于两周。如果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的处方剂量,以后医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常以每1周减少日剂量75毫克,逐渐减药。临床上可依据剂量,疗程和患者个体差异,决定逐渐减量的时间。
二、至少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以后,才能开始使用文拉法辛。另外,至少停用文拉法辛胶囊7天以后,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
三、对本品过敏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四、近期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肝肾功能损害、血液病、癫痫、躁狂、青光眼,有出血倾向等患者及儿童慎用。
五、司机和机械操作者慎用。
六、可能诱发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混合发作或躁狂发作,应慎用。
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八、用药前后及用药期间,应定期测量血压。
九、在儿童和青少年抑郁症和其他精神障碍的短期研究发现,抗抑郁药会增加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的风险。如果考虑给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文拉法辛,必须权衡这种风险与临床的实际需要。对于已经用药的患者,应该密切观察可能的临床症状恶化,自杀和异常的行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