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过肺结核的人只要在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下,经历了6~9个月的全程抗结核治疗痊愈了,是可以和正常人一样要孩子的。但是患过肺结核的人的肺组织必定有一定的毁损,肺功能会有所下降,所以在怀孕后尽量避免出现受凉、感冒等症状,因为比健康人更容易出现肺部感染症状的发生。
在饮食上也要注意加强营养,规律作息,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在怀孕以后假如出现咳嗽、乏力、盗汗、午后低热等症状,一定要及时的就医,尽量检查看是否是肺结核病灶的复发。而且在怀孕以后还要注意身体机能的变化,适量的运动,保持体能,饮食上可以多吃高热量、高蛋白质、高维生素的食物,提供充足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