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2021-05-08|浏览80274次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可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分级标准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使用原则

(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具体使用方法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期间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门诊取药完成序贯治疗。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感染病情严重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

(五)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如何确定

医务人员需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医院授予使用权限后根据医师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调整。不同级别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要求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住院医师以上职称医务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使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方可选用。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一日剂量的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

   3、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补办会诊手续并且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哪些

(一)《药品管理法》 《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相关推荐

最新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