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实验证据的缺乏,大多精神疾病至今病因未明,缺乏特异性的生物学的指标。
第二,阳性体征的缺乏,除了一小部分器质性精神障碍以外,多数的病人躯体以及神经系统的检查没有特异性的阳性体征。
第三,特异性的症状的缺乏,不同的精神疾病可以表现相同的精神症状,相同的精神疾病,可以表现不同的精神症状,没有哪一个精神症状对某一个疾病具有绝对的特异性。
第四,病程的特征症状表现的复杂性,同一个疾病可以表现不同的疾病的形式转归特征,慢性疾病者早期表现多变,不典型病例的比例,比着这个以往增加,两种以上即为得这个共同存在,以这个早期识别确认和鉴别诊断增加难度。
第五,诊断自身的素质差异,又说是作为诊断者的医生,就这个疾病的认识,对症状学或者是一些精神定律现象的认知觉悟不同,在诊断的时候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六,社会文化因素。
第七,受病人本人或家属的一些原因的影响,也可能会出现一个诊断的复杂性和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