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衰的分期和治疗原则

慢性心衰的主要分为4期,一般心功能分级包括A、B、C、D四期,治疗原则以分期对症治疗为主。 

1、A期:尚无心脏结构功能异常,体力活动都不受限,没有任何气短、呼吸急促等现象,但是患者有些易患因素,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患者应多运动戒烟戒酒,积极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 

2、B期:已经有心脏结构的改变,比如心脏扩大,有瓣膜病、风心病,比较重的体力活动受限。患者应控制危险因素,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ACEI和β受体阻滞剂,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盐酸普萘洛尔片等药物。 

3、C期:开始有明显的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心脏结构异常,有过或仍有心力衰竭症状。患者应积极进行抗心衰治疗,在医生指导下常规应用利尿剂,如螺内酯片、双石通淋胶囊等。 

4、D期:静息的时候都会有心慌气短的表现,属于难治性的心力衰竭,需要较先进的技术和辅助的技术进行治疗,例如机械循环支持、心脏移植等。 

慢性心衰是不断进展的过程不可能逆转,建议患者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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