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一次10到15毫升,一日3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鸣,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