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通常吃药可以控制,临床应用的抗心律失常药已近50余种,根据药物对心脏的不同作用原理将抗心律失常药分以下四类,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其中Ⅰ类药又分为A、B、C三个亚类。
临床上心律失常分为快速性和缓慢性心律失常两大类,前者见于过早搏动、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和心室颤动等。后者以窦性缓慢性心律失常和各种传导阻滞为常见。心律失常是指心脏冲动的起源部位、心搏频率和节律以及冲动传导的任一异常而言。可由各种器质性心血管病、药物中毒、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等因素引起,部分心律失常也可因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所致。长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药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严重的可引起室性心律失常或心脏传导阻滞。因此,临床应用时应严格掌握适应证,避免不良反应。
心律失常的病因相当复杂,对其确诊和治疗,必须由有经验的内科医生,尤其是心血管病专科医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