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孕妇引产、过期妊娠、产中催产的情况下打催产针。
1.引产:
如果孕妇出现胎儿畸形、胎儿发育迟缓、胎盘功能不良等需要终止妊娠的情况下可以在引产的时候打催产针。
2.过期妊娠:
妊娠超过42周即为过期妊娠,容易增加难产和胎儿宫内缺氧的危险,所以如果过了预产期还没有生产的迹象,需要去医院进行检查,在医生的指导下结合胎心监护、羊水等情况下打催产针。
3.产中催产:
产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宫缩乏力、产程延长的情况,羊水已经排出,胎儿还未下降,排除胎儿窘迫或骨盆狭窄的特殊情况,可以用催产针来增强宫缩。
需要注意的是打催产针有相应的指征和禁忌症,如果有胎位不正或完全性前置胎盘,骨盆狭窄及瘢痕子宫,宫缩过强等,这些情况都不能打催产针,严重者会造成子宫破裂和胎儿窒息等危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