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病人人格,不能因为他们精神上的病态而歧视他们。
(2)对患者因疾病造成的种种表现给予体谅,在生活上多加照顾和体贴,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3)注意让病人主动参与家庭生活,使他们有讨论家庭事务和操持家务的机会,让他们体会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那种对病人“过度照顾”,小心翼翼,事事都不让他们参与的做法,对病人是毫无益处的,只能加剧他们精神衰退,而不利于康复。只有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意识,才能有效地促进他们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4)在精神病人的服药方面,应尽可能干预,不可放任自流,因为精神病人,如不按时服药,可以导致精神疾病的复发。
(5)管理好精神病人:看护好精神病人,防止其祸事。安排好患者的饮食起居、工作与学习,注意观察其病情变化,定期去精神病专科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