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骨折按软组织损伤的轻重,可分为三度:
第一度:皮肤被自内向外的骨折端刺破,肌肉、皮下组织及皮肤的损伤均较轻微。
第二度:皮肤被自外向内割裂或挤压破碎,皮下组织与肌肉有中等度损伤。
第三度:广泛的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严重挫裂伤,常合并血管,神经的损伤。
第一度开放性骨折,因皮肤的开放是由骨折端自内向外戳开,污染轻微,造成感染的可能性小。
第二度开放性骨折,皮肤、皮下组织及肌肉均自外向内损伤破裂,外界污物侵入创口的可能性加大,感染的可能性也加大,清创应彻底。
第三度开放性骨折,因皮肤、皮下f组织及肌肉损伤严重,软组织多有明显挫灭坏死,外界大量污物被带入创内,感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清创后可伴有软组织缺损,当局部皮肤已不敷应用,则需用皮瓣或游离皮肤移植覆盖创面,甚至需暂时开放创口,留待二期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