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的分类依据

癫痫发作的分类依据为部分性发作、全身性发作、不能分类的发作、各种情况下的发作、癫痫持续状态。

1、部分性发作:

特指首发的临床和脑电图征象表明初始的神经元群病理活动限于一侧半球的局限部分,根据有无意识障碍再分为简单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可以发展为全身性发作。

2、全身性发作:

均有意识障碍及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脑电图呈双侧同步对称异常电活动。

3、不能分类的发作:

包括因资料不全而不能分类的患者,如新生儿某些痫性发作。

4、各种情况下的发作:

在各种情况下发生的癫痫发作,包括偶然发作、周期性发作、有诱发因素的发作等。

5、癫痫持续状态:

指一次持续时间长或反复发作,发作间期意识不恢复者,可分为部分性和全身性。

患者癫痫发作时尽可能将患者周围的异物,包括剪刀、尖锐物品收好,将患者衣服的扣子解开,使患者侧卧,并且将口腔内食物抠出,防止异物堵塞气道引起窒息和突然死亡,而掐患者人中的作用不大,如果患者处于癫痫持续状态,需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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