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孕期的过程中,一般每隔两个月要做一次超声检查。
孕早期:再孕40天到45天之间,要做早孕超声检查,此时的目的是为了检测是否为正常的宫内怀孕,是否长有正常的胎芽,是单孕还是双孕、多胎妊娠。
妊娠中期:即到怀孕四个月的时候要做一次超声检查,该时期是为了配合孕妇的唐氏筛查来做,测量双顶径、羊水、胎盘的位置,估测胎儿的胎龄是否与孕周相符合。
孕六个月左右可做大排畸检查及产科系统筛查和四维超声的检查,可以发现胎儿一些发育情况及一些发育畸形的状况。
孕晚期即35周之后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此时要估测一下胎儿的大小以及测量羊水、羊水指数以及监测胎盘的成熟度及宫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