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十个月后又怀孕做人流有危险吗?

剖腹产十个月后又怀孕做人流一般有危险,产后患者的子宫还没有完全恢复,再做人流很有可能会出现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疾病。

由于剖腹产十个月后患者的子宫还没有完全恢复,如果再做人流很有可能会对患者的子宫造成二次伤害,使患者出现妇科疾病,严重者还有可能会对子宫造成穿刺,引起患者出现不孕不育的情况,所以剖腹产十个月后不建议患者再做人流手术。

如果必须要做人流,术后出现了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妇科疾病,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等药物治疗,同时还可以使用甲硝唑栓、替硝唑栓等栓剂治疗。患者还要注意适当的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同时多吃一些补血的食物,比如动物的肝脏、鸭血、红枣等,对身体的恢复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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