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休克治疗抑郁症适应证和禁忌证

(一)电休克治疗的适应证:

1.严重抑郁,有强烈自伤、自杀企图及行为者,以及明显自罪、自责者,电休克应是首选的治疗方法;

2.拒食、违拗和紧张性木僵者;

3.极度躁动冲动伤人者;

4.抗抑郁药物治疗无效或对药物治疗不能耐受者。

(二)电休克治疗的禁忌证:

1.急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2.中枢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疾病,如脑瘤、脑血管病;

3.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肌炎、全身动脉硬化、大动脉瘤、严重高血压等,心功能不全但代偿功能好者慎用;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严重的支气管炎、哮喘和活动性肺结核;

5.严重骨和关节疾病;

6.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7.年老体弱者和儿重应慎用,孕妇应禁用;

8.青光眼、视网膜脱落;

9.由于躯体疾病引起的明显营养不良者禁用;

10.服用对循环及呼吸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如利血平等。

电休克治疗的实施需在有完善设施、丰富经验的正规医院住院进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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