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病患者可以生育。大多数风湿病患者经过正规治疗以后是仍然具备生育的条件的,因为绝大多数风湿病,它不影响患者的生殖系统功能,所以患者具备正常的生育能力。
但是风湿病患者选择合适的时机怀孕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风湿科医师进行指导。患者只有当病情稳定半年以上,并且没有严重的肺脏,肾脏,心脏功能受损,比如肾功能下降,肺动脉高压或者心力衰竭,患者才具备生育条件,而且患者需要将激素减量到每公斤体重每天不到0.03mg,就是小于10-15mg,同时停用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等药物半年以上才能够进行备孕工作。因为如果母体的病情不稳定,会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导致胎儿胎死宫内或者是流产等情况发生率增加,另外也会危机到母体的生命,只有当患者病情稳定进行充分的备孕工作以后方可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