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原则有哪些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原则,最好先用一种药物,如果无效再换用另一种药物,也可以联合应用两种药物。

一般认为作用机制相同的药物合用,由于作用相同,可以减少各自用量,并减少各自的副作用。

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合用,可能增强疗效,但是副作用也可能增加。作用机制相反的药物合用,则可能降低疗效,但是联合用药在体内的互相作用,是个复杂的过程,不少情况尚不了解。

需要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普萘洛尔和维拉帕米均有负性变力,变时效应,抑制窦房结及房室结,所以两个合用时应该注意,禁忌联合使用。

第二、奎尼丁与氨碘酮合用可以发生,qt间期延长,发生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第三、普罗帕酮避免与维拉帕米、胺碘酮、普萘洛尔合用。

第四、奎尼丁、维拉帕米和氨碘酮与地高辛联合应用时,可以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容易发生洋地黄中毒。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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