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吃三年药能否停药,需要根据疾病的治疗情况而定。如病情稳定、临床症状消失且长时间无复发,可以考虑停药;如病情不稳定或伴有临床症状无缓解、加重的情况,则不能停药。
精神病是以个体认知、情感或是意志行为障碍为特征的一种综合征,即影响情绪、思维和行为的疾病。精神病可表现为不同的临床症状,如悲伤、沮丧、情绪高低极端变化、思维混乱、注意力高度集中、过分担忧或恐惧,部分精神病患者还存在自伤、自杀等行为,甚至严重威胁家人及周围人的生命安全。确诊为精神病后,应积极服用抗精神病药治疗,如利培酮、奥氮平等等,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精神运动性兴奋等等症状。
精神病是否可以停药,不是根据吃药时间长短决定,而是根据精神病的病情控制情况而定,如精神病患者临床症状完全改善且继续服用药物期间无复发无反复,则可以在医师的指导下逐渐减量至停药,如治疗期间病情控制不稳定,或是伴有病情加重以及临床症状无改善的情况,则不能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