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属于四级残疾。精神残疾共分为四级,一级表示残疾程度较重,四级表示残疾程度较轻。评定内容包括理解交流、身体移动、自我照顾、与他人相处,以及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六个维度。
1、一级:患者有严重的适应行为障碍,同时生活方面完全无法自理,会忽视基本的生理、心理需求。此外,患者也无法进行学习、工作,与他人也没有交往,生活长期需要监护,此时为精神残疾一级。
2、二级:患者有重度适应行为障碍,同时生活大部分方面无法自理,基本不与他人交往,但可以表达基本需求。患者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在监护的条件下可进行简单劳动,少数时候可以被动参加社交活动,但生活方面仍需广泛支持,为精神残疾二级。
3、三级:患者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也无法完全自理,但可与他人进行简单交流,且可以表达情感。患者可从事简单的劳动,并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较差。同时偶尔会主动参与社交活动,生活部分方面需要予以支持,为精神残疾三级。
4、四级:患者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方面基本可以自理,但自理能力较常人差,有时不注意个人卫生。患者可以和他人交往,并表达自身情感,但共情能力较差。可进行学习并从事一般工作,偶尔需环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