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检发现存在乙肝病毒感染,应该引起重视,首先应该完善肝功能检查、乙肝病毒DNA、甲胎蛋白、肝脏彩超检查等来评估病情。

第一、如果目前处于慢性乙肝病毒携带,可以继续怀孕,但是一定要注意做好阻断母婴垂直传播的工作,在怀孕过程中要注意定期复查。如果怀孕24-28周检查发现乙肝病毒DNA水平大于或者等于2×16次方U/mL,需要考虑使用替诺福韦、利巴韦林、拉米夫定等抗病毒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胎儿出生之后应该规范的注射乙肝疫苗和尽早的注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

第二、如果检查发现,已经存在肝炎发病或者存在肝硬化或者存在肝癌,需要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适的处理,必要的时候需要根据孕妇的情况进行流产或者引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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