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如果合并有桥本甲状腺炎,我们通常情况下仅仅需要将促甲状腺激素水平维持在合理水平就可以了,譬如在孕前3个月,一般需将促甲状腺激素水平维持在0.1-2.5mIU/L,而在孕3个月以后需将促甲状腺激素水平维持在0.2-3.0mIU/L。而当孕妇合并有化脓性甲状腺炎时,这时候我们需要及时给予抗感染治疗。
而当孕妇合并有亚急性甲状腺炎时,当患者的症状比较轻微,比如颈部疼痛和发热的症状比较轻微时,可以暂时不予药物治疗。当患者如果持续的颈部疼痛和高热,这时候可以给予局部的糖皮质激素注射治疗,如果症状还是不缓解,可能处理就比较棘手了,一般不主张长期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