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疗肺炎的时候,初始选择的抗生素治疗72小时之后,症状没有改善,或者是症状一度改善又加重,应该视为治疗无效,常见的原因和处理是有以下几点:
(1)药物未能覆盖至病菌或细菌耐药,结核实验室痰培养结果并评价它的意义,慎调整抗感染药物,并重复病原学检查。
(2)特殊病原体感染,比如分枝杆菌,真菌,肺孢子菌,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在内的病毒,或地方性的感染性疾病,应诚心对有关的资料分析进行检查,包括对通常细菌进行进一步检测,必要时采用轻型检查技术,对于病原菌诊断明确一下,然后调整方案。
(3)出现并发症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的时候,要进一步检查和确认,进行相应处理。
(4)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有误的时候,应重新审慎,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