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抑郁症诊断至今没有统一的标准,目前应用较多的是美国精神病学在精神病的诊断与统计中制定的,具备下列症状五条或五条以上,必须具有一到两条且持续两周以上患者自感痛苦或患者的社会功能已受到严重影响。
症状包括:
第一,精神抑郁。
第二,对全部或者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者愉悦。
第三,体重显著下降或者增加。
第四,失眠或者睡眠过度。
第五,精神运动性兴奋或组织。
第六,疲劳或乏力。
第七,遇事皆感毫无疑惑、自负感。
第八,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涣散。
第九,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的想法。
产后抑郁症在产后的妇女中出现的概率大约是10%至30%,所以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