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恶性综合征,应如何治疗?

恶性综合征是抗精神病药物引起的一种严重的并发症。临床上表现为明显的锥体外系症状(肌肉强直、震颤、吞咽困难),间脑功能素乱(脉速、大汗、唾液分泌增多、体温升高等植物神经系统症状),病人表情茫然,缄默少语或兴奋不安,如不及时处理,病情进展可出现高热昏迷,甚至死亡。目前对恶性综合征尚无诊断的统一标准。1985年 levenson提出恶性综合征的主要表现有:(1)高热;(2)肌肉强直;(3)肌酸磷酸肌酶增高。具有其中三项或两项主要表现加以下四项次要表现即可诊断,次要的诊断是:(1)心动过速;(2)血压不稳定;(3)呼吸急促;(4)意识障碍;(5)多汗;(6)白细胞增高。关于恶性综合征的治疗目前无特殊药物,其主要治疗措施:(1)停用抗精神病药物;(2)给予肌肉松弛剂,如金刚烷胺,溴隐亭等治疗;(3)大量输液促进抗精神病药物的排泄;(4)对症治疗,如维持一定血压,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物理降温、吸氧等。此综合征的死亡率较高,占30%~40%。应引起重视,对有躯体疾病患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应特别慎重。具体药品使用及治疗方案请结合自身情况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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