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肝血管瘤直径〉10cm即是手术指征。
2、大于10cm不论有无症状均应手术,小于5cm不手术。
3、5-9cm应根据瘤体的部位、年龄,生长速度和有无外科疾病而定;
但是对于特殊部位如临近下腔静脉、肝脏静脉和肝门的血管瘤应积极手术切除。
1、随访证实血管瘤生长很缓慢。
2、无症状者极少在随访中发生症状。
3、手术切除后不少人仍有症状。
4、目前肝脏切除术死亡率和并发症难以被患者接受。
5、手术导致的后果大于患者的受益。
血管瘤自发破裂的病例很少见,如果患者症状不重且能忍受,手术还是不作为好,因为手术创伤很大,并且血管瘤不会恶变,权衡利弊当然是观察病情变化,可以定期复查,如果血管瘤体积持续增大,且导致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是应该手术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