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A胶囊临床使用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我们也可以规避不良反应。现在我们来看几点注意事项。第一点,用法用量。在开始治疗时,阿维A为每天25或30毫克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4周后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发生,最大剂量可逐渐増加至每天75毫克。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到最小,此剂量还可以再减少。维持治疗的时候,治疗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到50毫克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来考量。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毫克,可能是必要的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以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此治疗,对于其它角化性疾病,维持剂量为每天10毫克最大为每天50毫克。
下面我们来看不良反应,本品最主要的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如皮肤瘙痒、光过敏、红斑、鱗屑等。同时有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症状。患者对不良反应的耐受性差别较大,因此需要自我密切关注。我们来看注意事项:
第一、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第二、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
第三、对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的患者不得献血。第四、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度暴露。
日常监测指标有以下:
第一、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
第二、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或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等。
第三、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
来看相互作用,本品不能与四环素、氨甲喋呤、维生素A及其它维甲酸类的药物并用,以避免副作用。